关于推选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点负责人的通知
日期: 2024-03-18   来源:    浏览量:

各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

为推进校(院)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统筹校(院)学科建设资源,建立适合校(院)发展的研究生学位点管理机制,根据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点管理办法》,现就推选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点负责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点的分级及组织形式

研究生学位点分三级。

一级学位点是指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形式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托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本次推选不涉及一级学位点负责人。

二级学位点为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含自设二级学科和领域;三级学位点指内科学和外科学三级学科或亚专业。

培养单位的学位点是校(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托。本次推选不涉及一级学位点负责人。

二、临床医学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的推选方式

1.临床医学各培养单位学位点负责人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和培养单位支持下,统筹所在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范围内临床医学学科资源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

2. 由各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商相关科室和学科推选本单位临床医学二级和三级学位点负责人,由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部。

4.对应设置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点(如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点和专业学位点),学位点负责人可以兼任。

三、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点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学位点的建设、考核和评估;

2.协助制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校(院)统一部署下,组织学位点研究生复试;

4.组织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的交流和培训;

5.承担学位点研究生课程建设并落实授课任务;

6.承担校(院)委托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请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32217点前将审定完成的《临床医学培养单位学位点负责人汇总表》(附件1)报研究生部。

联系人:庞老师

邮箱:yjsb@sdfmu.edu.cn


    附件:1.临床医学学位点负责人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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