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制定校(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办法。

2.负责组织校(院)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制定和实施校(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办法,编制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阅卷、复试、录取、调剂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校(院)研究生教学、考务、学籍管理等培养工作;制定相关培养规章制度,指导、审核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措施的落实;制定研究生课程规划与建设方案;做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5.负责会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做好学位授权学科建设、规划与发展工作;负责校(院)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规划与申报、建设、评估、调整与优化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遴选、动态审核、管理及服务;开展导师培训及评估考核工作。

7.负责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博硕士学位授予、学位管理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完成学位档案整理、学位信息报送工作;开展优秀博硕士论文评审、报送工作。

8.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评优评奖、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优化校(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对培养单位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与考评。

10.负责校(院)各种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11.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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