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的通知
日期: 2024-03-18   来源:    浏览量:

各非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工作组:

为推进校(院)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统筹全校学科建设资源,建立适合校(院)发展模式的研究生学位点管理机制,根据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点管理办法》,结合2023年学位点负责人推荐情况,现就确认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点的分级及组织形式

研究生学位点分三级。

一级学位点是指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形式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托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本次确认工作不含一级学位点负责人。

二级学位点为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含自设二级学科和领域;三级学位点指内科学和外科学三级学科或亚专业。

二、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的设置方式

1.学位点负责人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和培养单位支持下,统筹全校的学科资源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

2.学位点负责人不等于学科带头人,一般由学科专业对应的科室的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须具有2023年或2024年相应学科的研究生招生资格,推选应充分考虑其在本学科专业的行业兼职及学术影响力。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会商相关学科和单位推选学位点负责人,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部。

4.已设置学位评定工作组的研究生二级学位点,学位评定工作组长即为二级学位点负责人。

三、学位点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学位点的建设、考核和评估;

2.组织制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校(院)统一部署下,组织学位点研究生复试;

4.组织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的交流和培训;

5.承担学位点研究生课程建设并落实授课任务;

6.承担校(院)委托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实附件1中2023年已报送的学位点负责人,并予以确认。尚未确定学位点负责人的学位点,请根据通知要求推选学位点负责人,并于3月2117点前将审定完成的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汇总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部。

联系人:庞老师

邮箱:yjsb@sdfmu.edu.cn


附件:1.《非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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