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12   来源: 培养办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培养单位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将工作安排和分组情况交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组织巡查督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开题参加对象

2021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对象

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一)开题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学术型研究生开题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年,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少于8个月。

1.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是保证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环节。在研究生充分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答辩工作,论文开题工作应在10月15日前完成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在开题前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或现状分析;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研究生教育督导重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开题前文献综述审核,文献综述内容应与学科范围内的课题相关,文献综述不符合要求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开题程序。

3.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导师、培养单位逐级审核后进行,研究生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相关资料信息,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部依次审核。

4.研究生开题工作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一般3-5名专家,设组长1名,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组长。考核小组中应至少1名专家为培养单位外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组中应至少1名成员同时是专业实践领域的行业专家),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评定成绩。开题报告成绩小于75分(评分结果属于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研究生,考核小组应指出其主要问题,要求其在3个月内重新开题。重新开题的报告会一般应由同一考核小组的全部或部分成员参加。开题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和培养单位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5.学位论文选题原则上应在研究生所在学科范围内。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研究生一般不得更换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案,方可更换研究课题,重新开题。如果学位论文题目需要做文字修改,但主题及研究内容与开题时保持一致,研究生可提交导师签字的情况说明,由考核小组审查并给出是否认可的结论。否则,应按更换论文选题处理。学位论文因更换研究内容重新开题时间最晚不能超过第四学期5月底。

6.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将专家意见及研究生改进措施详细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

7.涉密研究项目的开题,按校(院)要求执行。

8.开题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统计开题成绩。本学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和培养单位上传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单位将开题报告及评分表等原始记录各整理2份存档备查。10月15日前,培养单位将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部备案,电子版标注培养单位+专业名称,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sdfmu.edu.cn。

特别提示1:为保障研究生系统内信息的完整性,特别提示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补交开题申请、开题报告等相关资料信息。

(二)中期考核注意事项

1.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前完成。

2. 研究生系统内填写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培养单位逐级审核后进行,系统内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相关资料,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部依次审核。培养单位并对研究生科研记录进行审核。

3.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中期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组长),考核小组中至少1名专家为培养单位外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组中至少1名成员应同时是专业实践领域的行业专家。

中期考核小组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汇报,针对研究生在论文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凡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的,应提出重新组织开题的建议。对论文研究工作问题较多的研究生,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对研究生中期考核进行打分,给出检查结果及评语。

4. 中期考核结果75分以下,即延期通过和不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答辩,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5. 中期考核结束后,组织单位统计考核结果,研究生和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上传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培养单位将《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等纸质材料整理存档备查,10月15日前将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研究生部1份,电子版标注培养单位+专业名称,发至培养办邮箱pyb@sdfmu.edu.cn

特别提示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资料信息管理系统的上传流程见附件

材料收交地点:笃勤楼208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862  

 

附件1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附件

附件2: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附件

 

 

研究生部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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