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2-09-14   来源: 培养办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202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应在导师确定后尽快组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2级博士研究生、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内容

1.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

2. 培养目标应体现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应与本届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一致,并说明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方式提倡灵活多样,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即导师组)的作用。

3.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开课时间、考核方式、必读书目等。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填写。

4. 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应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审核到论文答辩)、进行方式及拟安排研究生参加的科研工作。

5. 研究生的实践为必修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临床实践,也可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实践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学科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确定选修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关系。避免因不具备选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3.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均须认真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需由导师和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它活动由导师负责安排。

4.个人培养计划需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毕业前期从系统打印,一式四份,左侧装订,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部审核后分别盖章。其中一份装入研究生毕业档案,其它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

5.本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需经导师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变更个人培养计划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其它时间不受理培养计划变更事宜。

6.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10月15日前完成

特别提示:为保障系统内研究生信息完整,2020级/2021级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需要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补交,各单位务必在2022年10月15前完成。

附件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附件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流程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862

邮箱:pyb@sdfmu.edu.cn

 

研究生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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