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的通知
日期: 2024-08-30   来源: 培养办   浏览量: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校(院)研究生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现组织开展202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导师确定后尽快组织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相关要求根据校(院)字[2022]48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

(一)参加对象

2024级博士研究生、2024级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内容

(1)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

(2) 培养目标应体现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应与本届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一致,并说明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方式提倡灵活多样,既要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导师组)的作用。

(3)课程学习计划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包括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开课时间、考核方式、必读书目等。

(4) 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应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审核到论文答辩)、进行方式及拟安排研究生参加的科研工作。

(5) 研究生的实践为必修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临床实践,也可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实践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学科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确定选修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关系。避免因不具备选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3)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均须认真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需由导师和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他活动由导师负责安排。

(4)个人培养计划需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提交系统后,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部依次审核。研究生毕业前期从系统打印,一式四份,左侧装订,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部审核后分别盖章。其中一份装入研究生毕业档案,其它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

(5)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需经导师申请,研究生和培养单位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变更个人培养计划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其他时间不受理培养计划变更事宜。

(6)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内提交,请各导师和培养单位及时进行系统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研究生选课

1、研究生严格按照培养计划选课,培养计划一旦有调整,务必同步调整选课(课程计划和网上选课的课程代码务必相同)。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分为正常选课时间和退改补选时间两个阶段。具体选课时间如下:

(1)正常选课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0日23:00

(2)退改补选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0日23:00

选课过程中,每位研究生请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如遇课程选择疑问,请联系本学科教学秘书老师。

各位研究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选课或退改选。

3、研究生选课流程

研究生选课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录方式及选课流程见(附件4:研究生选课流程)。

4、英语免修

根据《研究生英语免修管理办法》(校(院)字〔2023〕76 号,附件5)文件要求,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既可申请《硕士英语听说》或《博士英语听说》课程免修:1.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2 年内有效);2.GRE 成绩 300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3.GMAT 成绩 660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 4.IELTS 成绩 6.5 分及以上(2 年内有效); 5.WSK(PETS-5)成绩合格(3 年内有效);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 550 分及以上(3 年内有效);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4/8)成绩合格及以上;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了学历和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英语课程免修。具体免修通知和免修流程另行通知。

5、其他年级重修补修选课

请其他年级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个人成绩和学分,并根据个人情况提交重修补修申请。

重修: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重修申请。流程: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选择相应课程,提交重修申请。

补修:请将选课信息(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提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请于9月8日前将本单位补修选课信息发送至邮箱:pyb@sdmfu.edu.cn.

重补修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0日23:00。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济南校区勤笃楼208

张颖老师,0531-59556862(培养计划)

张倩老师,0531-59556360(选课)


附件:1-6


研究生部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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