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的通知
日期: 2023-11-03   来源: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校(院)字[2021]4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限额

本次将择优推荐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2项;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培育不多于10项;

根据学科(类别)及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各学科推荐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

若本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开课单位需承担申报课程申报书与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全校公示的工作,无异议后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报研究部。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请各一级学科(类别)牵头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学科+牵头单位+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牵头单位盖章)(附件2)、《学科+课程+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附件4)电子版打包,文件夹以“学科+课程思政示范课”命名发送至pyb@sdfmu.com.cn。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接受。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倩 郝洪英

联系电话:0531-59556360 0531-59556863

附件1:2023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指标分配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



 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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