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18级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姜振家
副组长:林国志
组员:王增贤 王丽华
二、成立巡视小组
1、研究生处巡视小组
组长:姜振家
副组长:林国志
组员:王增贤 王丽华 李金国 宋洪强 孙政 肖延丽 张玫
2、各学院成立考试巡视小组,巡视本部门课程考试工作。
三、抓好考前动员和教育
研究生处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以严肃考风考纪为主要内容的考前教育,杜绝作弊。发现作弊者,将严肃处理。
四、各学院做好老师的动员和培训工作,提高命题质量,不做提示性辅导,严守保密制度,不漏题。严禁利用邮件从网上发送试题,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试卷格式按研究生部要求格式执行,如需印制试卷务必于考前十天交研究生部印制。考试完毕,将试卷带回教研室阅卷。由二人以上进行成绩统计,成绩一旦确定,严禁改动。
五、监考老师由课程所在学院派出,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入场,遵守监考纪律,履行监考职责,教育学生严守考试纪律。发现学生违纪、作弊,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及时交研究生处。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装入试卷袋内教研室留存。考试成绩(纸质版)于开学一周内交至研究生处。
六、研究生需携带研究生证方可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无证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七、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缓考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领导、任课教师签字后,报研究生处批准方可缓考。
八、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新意识,提倡多形式的考核方式,可实行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实验操作、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等考核形式。
九、研究生处统一安排部分课程考试,其余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自行安排课程考试,将考核方式及考试安排提前报研究生处。
附件1:试卷格式
附件2:2018级研究生第一学期考试安排表
附件3:2018级研究生成绩单(空白)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