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18-12-20   来源: 研究生处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鲁教研函〔2018〕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育人成效显著。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往届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推荐人资格符合要求,无虚假瞒报问题;结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教学、科研、教育成果等多项要求综合评价,按照推荐名额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

(二)学校评审、推荐,依据报名人数和文件限报人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材料报送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

3.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五点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8679 邮箱:pyb@tsmc.edu.cn

附件1: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鲁教研函18-3)

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泰山医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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