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 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计分,综合素质考核确定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检查。
2、相关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院具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成立以院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相关二级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为本学科教授或副教授,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可与相近学科合并。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部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协调,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面试及拟录取等工作。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1、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择优和差额(比例约1:1.2)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进入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报考我校并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泰山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调剂考生。
2、被列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工作二年及二年以上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课程成绩都≥60分,视为合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一门(含)以上不合格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接收专业、调剂原则及调剂程序,请查阅“泰山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研究生部网页)。
四、复试内容和方法
1、加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笔试。复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英语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3、复试面试。复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外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面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特点,按学科专业组织面试,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
4、心理健康测试。通过学生填写心理测试表格来完成,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是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5、加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参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括四部分: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公共英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5×50%+专业课成绩×20%+公共英语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六、录取原则
1、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考试作弊者、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被取消录取的资格。
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
七、监督、复议与信息公布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学院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试录取举报电话0538-6222218,6229926;举报邮箱:yjsb@tsmc.edu.cn。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各环节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所有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复试报到有关事宜
1.时间安排
非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4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4月3日上午8:30—10:30;4月3日下午加试。
复试时间:4月4日-6日。
体检时间:2015年4月5日。
2.报到地点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天外村校区、即老校区办公楼三楼314房间)
3.需要携带的资料
(1)往届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自行打印,网址:http://202.194.232.127:7009/yjsfstz/。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通知。)
4)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附件1,点击下载);
5)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报名时填写无学位者不需提供);
6)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7)复试考生简况表(附件4):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A4纸打印,并粘贴照片。
8)学历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网报环节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审核者,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拟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出具单位证明信(附件2,点击下载),正式协议书待我校确认录取后,另行通知签订。
10)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2)应届生(含成人应届本科)
1)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自行打印,网址:http://202.194.232.127:7009/yjsfstz/。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通知。)
4)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附件2,点击下载);
5)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信(附件3,点击下载)。
6)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7)复试考生简况表(附件4):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A4纸打印,并粘贴照片。
8)学籍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凡网报环节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审核者,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认证报告”。
9)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3)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工作二年及二年以上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除携带上述材料外,必须携带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同等学力考生规定的以下材料: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杂志首页、目录、文章正文);承担或参与(前三位)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425分以上)
(4)其他:
1)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105400):须同时携带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证明或注册护士执照。
2)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同时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5.相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约100元。
6.复试、加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7.注:
(1)请携带2B铅笔等考试用具。
(2)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药学专业、公共卫生(专硕)、制药工程学(专硕)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无存储、记忆、编程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备用。
(3)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在复试报到环节,将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附件1:政审表
附件2:定向(委培)培养证明信
附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信
附件4:复试考生简况表
泰山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