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5年4月,研究生院组织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有关专家对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答辩与课程督导等相关内容及标准进行统一并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为进一步规范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自2026年起,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全部依托“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校院两级系统化管理,现收集各单位本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相关信息,以用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设置督导组成员督导权限。
请各单位3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本级督导组成员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angpeng@sdfmu.edu.cn。
附件:《研究生教育教学本级督导组成员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