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1-14   来源: 质量管理办   浏览量:

各相关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精神,各学位授权点需每年度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脱密后按年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2025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编制《年度报告》的学位点

序号

 

学位类别

1

1001基础医学

博士一级学科

2

1002临床医学

博士一级学科

3

1051临床医学

博士专业学位

4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硕士一级学科

5

1006中西医结合

硕士一级学科

6

1007药学

硕士一级学科

7

1011护理学

硕士一级学科

8

0710生物学

硕士一级学科

9

0831生物医学工程

硕士一级学科

10

1052口腔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

11

1053公共卫生

硕士专业学位

12

1054护理

硕士专业学位

13

1055药学

硕士专业学位

14

1058医学技术

硕士专业学位

15

0352 社会工作

硕士专业学位

16

0854 电子信息

硕士专业学位

17

0860生物与医药

硕士专业学位

18

1252 公共管理

硕士专业学位

19

1255图书情报

硕士专业学位

注:同时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位点

按照博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编制

二、相关要求

1.《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必备环节和核心内容。《年度报告》经脱密后须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并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各相关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本学位点《年度报告》的编制,确保数据真实、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备查工作。

2.此次报送的《年度报告(2025年度)》(详见附件1、附件2)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各学位点的《年度报告》经学位点负责领导审核后,于20263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jingjingzhang@sdfm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张晶晶,电话:0531-59556852;聂伟,电话:0531-59556023

附件1: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提纲)

附件2: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提纲)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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