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日期: 2016-03-16   来源:    浏览量:

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实际报考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欢迎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政策

(一) 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二) 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达到《泰山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调剂基本条件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调剂考生。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另外,统考科目数学一、二之间及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3、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4、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5、其他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四)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请见附件。接收调剂生名额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18日开通,请调剂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3、我校根据调剂考生的申请时间、初试成绩、大学期间一贯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我校于3月20日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给符合条件的调剂生分批次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网上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后按时间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操作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可随意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届时,未能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请积极联系调剂其他学校。

4、如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拟录取通知,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上,请及时浏览查询。

三、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等多元奖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覆盖比例按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覆盖比例100%。校级学业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标准按照我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 注意事项

1、校外调剂考生,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复试资格线者,必须征得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参加我校调剂。

2、拟调剂考生,请提前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复试资格审查使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本公告内容如与国家调剂政策冲突,以2016年教育部调剂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山医学院研招办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8-6222218

E-mail:yjsb@tsmc.edu.cn

附件:2016年需要调剂专业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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