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培养方案的修订包括以下类型: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博连读、直博、硕士)培养方案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博连读、直博、硕士)培养方案
3. 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工作组织
1.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托单位(即一级学位点依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负责组织修(制)订。各单位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和校(院)研究生相关文件制(修)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主要包括研究方向、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培养环节、毕业要求等。各二级或三级学位点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方向模块,根据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进一步细化课程体系、培养环节等相关模块。
2. 各单位组织论证并提交培养方案初稿。各单位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要求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聘请专家组参加培养方案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校内外专家结合,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1/3。专家中应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包括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或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等。专业学位还需至少1名行业/企业知名专家。
3. 各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
4.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部统一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 颁布实施。培养方案审定后正式颁布。新版培养方案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三、工作安排
2025年5月8日前,各单位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及专家论证,提交各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并将培养方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的PDF版、研究生课程设置PDF+Excel版)及相关材料(命名格式:学科/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名称+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硕博连读/直博/硕士培养方案)发送至邮箱:pyb@sdfmu.edu.cn。
2025年5月15日前,研究生部进行形式审查;
2025年5月30日前,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各单位修改完善,正式颁布;
2025年6月20日前,各单位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自2025级研究生正式执行。
工作联系人:
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张 倩 0531-59556360;
王敏敏 0531-59556863。
研究生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