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现组织有指导我校2015级统招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意愿的导师填写《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具体要求:
1、该信息将提供给2015级研究生,作为学生选择导师的重要依据,各导师应实事求是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导师资格。
2、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带教2015级统招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将不安排与2015级研究生双向选择。
3、各学院、培养单位根据《审核表》填报信息,按照《泰山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学术型导师任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4、校内导师将《审核表》报送学科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审核本学院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校内导师资格。将符合任职要求的导师信息填写《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5、校外兼职导师暂由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初审。
6、材料报送:
(1)校内二级学院于9月23日前将《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至pyb@tsmc.edu.cn。
(2)校外联合培养单位于9月23日前将本单位泰山医学院兼职导师填写的《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以及《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或以EMS方式快递至: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传伟,电话:0538-6238679。《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b@tsmc.edu.cn。
7、通过资格审核的导师将参加2015级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
附件1: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附件2:泰山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
附件3: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附件4: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