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预备会议,推举答辩委员会主席。
2.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向与会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3.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
(1)导师介绍研究生简历、完成学习计划情况、发表过的论文及学位论文题目。
(2)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25~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各委员自由提问;研究生进行答辩,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4)休会(其他人员退席),答辩委员会举行评议会议,并写出评议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5)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研究生本人及全体与会者宣布评语及决议。
(6)宣布答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