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5-21   来源:    浏览量: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校(院)字2021[2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参加本轮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有:

(一)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

(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三)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

二、自我评估方式

(一)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课程教材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重点突出人才培养。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参考基本条件为《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同时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6)。把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作为自我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贯穿自我评估全过程。学位授权点根据各自的评估时间安排,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评自查,摸清家底,找准问题。

(二)完成自我评估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和全部支撑材料等)后,报合格评估工作组审核,合格后上报学校合格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组织务必做到:真实可靠、全面完备、特色鲜明。

(三)自我评估材料包括:

1.《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其支撑材料

4. “本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及其落实证明材料

5. “质量保证制度”及落实、实施效果材料

6.专项通知和专家要求的其他材料

7.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专家评估

1.专家聘请。学校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时,第一轮评估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成立校内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第二轮评估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成立诊断式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国内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内外专家通过查阅材料、现场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位授权点开展评议,提出诊断式意见。专业学位授权点评议专家中,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2.专家沟通。学校在成立专家组邀请专家时,要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学校及本学位授权点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3. 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材料,在专家进校前提前发送专家,征求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须进行补充和完善自我评估材料。

4.专家评估。学校评估专家组开展工作时,通过听取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组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三、工作安排

(一)2024年5月—2024年6月10日前

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形成各学位点评估工作方案和标准,方案包括工作小组组成、评估方式、评估时间安排、专家组成名单、工作程序等(附件1).

2.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补交学位点初评报告(附件2);

3.撰写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3)。

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部;

(二)2024年6月—2024年6月

第一轮评估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成立校内专家评估。形成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4)和形成自评估报告初稿(附件5)。

(三)2024年7月—2024年9月

第二轮评估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成立诊断式评估专家组进校进行诊断式评估。评估材料准备包括:2021、2022、2023年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点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等。评估内容包括:院(部)情况介绍、学位授权点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学位授权点支撑条件、走访有关单位、与教师交流、考察学生实习情况、与学生交流等。连同改进方案(单独word文档)一并报研究生部。

对自评估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启动动态调整。

(四)2024年10月—2024年10月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校外专家组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进一步加强建设。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撰写提纲,编写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5)并提交研究生部。

(五)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抽评阶段:学校及各学位点做好准备,迎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

四、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b@sdfmu.edu.cn,《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和《专家组评议意见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济南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部219房间。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31-59556362


附件:

    1.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初评报告(式样及要求)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4.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

    5.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式样及要求)

    6.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7.《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校(院)字〔2021〕21号)

    8.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



研究生部 

2024年5月21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济南校区: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