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日期: 2023-12-01   来源: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 [(2021)91号]要求,“导师任职资格每三年遴选一次,中间可进行特殊人才的增补”。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岗位管理,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方案》(附件1),2023年通过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均具有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包括目前正在带教的博导均不需要再次提交增补审核。现就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基本条件

(一)增补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增补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1.校(院)及附属单位、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编制内和全职劳动合同人员;

2、2023年导师遴选后校(院)新引进的人才。

(二)年龄要求:

年龄原则上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暂不退休人员、延聘人员(暂未退休人员和延聘人员),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批准文件。

(三)职称和学位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培养经验

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获得硕士学位),能胜任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任务。

(五)负面清单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收其申请。

1.在思想政治、学术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方面,经查实存在较大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2.不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经认定情节严重者。

3.申请者在导师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者。

4.指导的学位论文三年内出现两人(次)专家评阅不合格结果和在2023年上级主管部门论文抽检不合格者的论文指导教师;近两年内被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论文指导教师。

5.连续两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出现研究生未就业情况者。

二、科研及成果审核要求

项目要求: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及以上。

成果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有以下成果之一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大类分区1区期刊的研究性论文;

(2)SCI/SSCI、EI 等国际索引收录期刊论著3篇及以上;或中文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论著(或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篇(项)等科研成果(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著可等同于一篇SCI/SSCI、EI等论著进行审核)。

研究性论著需提交检索证明。

(3)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署名前2位)。

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提升)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月1日起引进的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此项审核直接认定合格。

三、组织实施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2.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培养条件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此次申请资格。

单位要在申报表中填写《特殊人员增补的情况说明》

3.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院)和本学科审核要求对申请人的学科归属进行审核。

4. 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四、材料报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审核并公示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导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导任职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上2个附件请提交Excel版。

③支撑材料(附件4 请提交PDF版)。

备注:个人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三级学科(仅临床医学内科学及外科学填报三级学科)”命名,如:张三+临床医学+内科学+呼吸;李四+基础医学+免疫学。支撑材料须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提供。

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电子邮箱:yjsb@sdfmu.edu.cn。

联系人:庞老师 李老师 张老师(59556858、59556851、59556852 59556851)。



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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