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6-27   来源: 质管办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4号)要求,研究生部将于2023年730日前完成校(院)2019年以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9年、2020 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验收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评议后由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情况,按20%的比例,投票产生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

(二)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及格式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 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以下简“项目管理系统”) 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2.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3.待推荐优秀的项目产生后,将通知项目主持人补充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准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结题材料。

(三)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待证书下发后,会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结题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培养单位)为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部。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ngjingzhang@sdfm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部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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