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4号)要求,研究生部将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校(院)2019年以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9年、2020 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验收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评议后由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情况,按20%的比例,投票产生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
(二)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及格式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 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2.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3.待推荐优秀的项目产生后,将通知项目主持人补充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准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结题材料。
(三)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待证书下发后,会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结题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培养单位)为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部。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ngjingzhang@sdfm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部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