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将校(院)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包括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节)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 、评选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有明确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论文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论文作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成果。参加评选者须为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或“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单位”,创新成果的通讯作者应为评选者导师。
(五)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程序
1.个人或导师申请,培养单位推荐。参加评选者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限额内(不超过该单位限定时间内毕业生人数的5%;比例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学位评定工作组单位推荐的本专业优秀学位论文提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部指定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限额(不超过审议范围毕业生人数的5%)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学科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写出评审推荐意见。如有差额,按得票数顺序在限额内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部,拟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同步公示5日。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程序
1.个人或导师申请,培养单位推荐。参加评选者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分配限额内(不超过该单位限定时间内毕业生人数的5%,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培养单位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材料直接报送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在校(院)内组织评审后提交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各培养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拟推荐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部邮箱yjsb@sdfmu.edu.cn。推荐名单同步公示5日。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仔细看推荐表备注,可分类做成PDF文件提交。
(二)各培养单位请将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的个人申报材料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会,分委会审定汇总后将附件3(按照评审结果排序)提交指定邮箱yjsb@sdfm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1-59556850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