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办理第二阶段学习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 2019-09-16   来源: 研究生处   浏览量:

各位学员:

2019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考试成绩已下达,凡应考科目均达到国家水平考试成绩规定的合格分数的学员,请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处(泰安校区)办理第二阶段学习相关手续,进行导师-学员双向选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来时携带:(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成绩查询结果;(2)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凭据;(3)第二阶段学费人民币7000元。

2、领取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

3、为保证研究论文质量,论文答辩申请在开题后研究工作持续一年以上方可提交。

4、根据学校预算不再划拨培养经费。

5、 此次成绩合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第二阶段手续的学员,随下年度学员一同办理。

办理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15:30以前)。

办理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城路619号研究生处(教学南楼B8002办公室 )。

联系人:孙政联系电话:0538-6237170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9月16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济南校区: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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