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督促和检查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16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按照《泰山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对我校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于2018年11月15日前进行中期考核,并将《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2018年11月25 日前以学院和培养基地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不接受导师和研究生个人报送材料,未参加中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联系人:李金国 电话:0538-6238679
附件1:泰山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2: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