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要求,2018年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三建设”项目
1、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本次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在2017年年终申报的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择优推荐,不再另行申报。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本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报在2017年年终申报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中择优推荐,不再另行申报。
3、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为我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的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的合作平台,山东省今年立项建设50个左右。
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山东省立项建设200个左右。
三、申报要求
1、质量提升计划各项目推荐名额省学位办主要依据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规模进行分配,同时参照往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申报名额,我校在限额内进行申报。
2、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依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精神,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3、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或2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数的1/4,达不到1项的可申报1项。
4、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中继续设立专项项目用于综合研究,仅限以研究生院(处)为主体申报,每单位限申报1项,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研究参考主题见附件4。
5、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内容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服务需求。各学院、培养单位应从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大局出发,主动对接“十强”产业发展,择优遴选上报。对更好服务与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申报项目,将重点支持,优先予以立项。鼓励与省内外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联合申报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2、加强绩效管理。各申报项目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择优遴选,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研究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管理。
3、学校根据教育厅要求将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中期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建设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减少资助直至予以取消。
五、申报程序
1、学校初评。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申报材料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网上申报。公示无异议的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采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
1、《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一式3份(所有表格见附件1、2)及其电子文本请于4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2、2016年以来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含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省级联合培养基地、导师能力提升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今年评审立项的依据之一,请各单位同时报送《2016、2017年度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8679
电子邮箱:pyb@tsmc.edu.cn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
3、2018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研究参考主题
4、2016、2017年度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