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18-03-20   来源: 研究生处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在校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现开展我校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参见《泰山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三)从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四)报送材料内容

1.学位论文一式2份及Word文档。

2.《泰山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单页正反面打印)及Word文档;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顺序装订。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原件。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研究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支撑材料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内容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附件2);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3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形式

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①文学艺术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②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③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成果载体

建议文学艺术类可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可为案例报告书。

(四)支撑材料

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及支撑材料一式3份,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报送。

四、注意事项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同一成果,二者不可兼报。

2.申报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3.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4.坚持精神奖励的原则,对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颁发获奖证书。

5.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和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6.请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与重点学科办公室(校本部教学南楼B8004),逾期不予受理。推荐省优将通过专门系统申报,有关表格有变动另行通知。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可取回,复印件不予退还。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27272,报送信箱:mzhang@tsmc.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泰山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4:《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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