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接科研处通知,现开始申报2017年度我校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获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奖励的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承担的上级科研课题工作量。具体通知如下:
1、所申报的成果、论文、出版的著作、发明专利、科研课题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署名第一单位为泰山医学院。导师为通讯作者的成果,导师和学生不能重复申报。
2、所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是通过我校科研处、研究生处等部门申报的项目,学生为课题负责人,署名单位为泰山医学院。
3、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附件有关表格,并提供相应项目的原件与复印件。
4、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12月19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发pyb@tsmc.edu.cn.过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