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2-08-21   来源:    浏览量: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保证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权威性、安全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就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及相关活动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严禁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考研辅导班的教学等相关活动,各有关学院、部门必须加强自身管理,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针对统考、自命题科目的考研辅导班;

2.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地组织或参与相关的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

3.严禁与社会考研辅导机构有任何关联,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或向社会考研辅导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及设施等;

4.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5.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教师管理,要明确要求本学院、部门的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及相关活动;

6.做好备考学生的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认真备考,坚决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尤其是要帮助他们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

请我校各有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和考试安全。

二、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38-6222218(研招办),6229926(监察室)。

2.电子邮箱:yjsb@tsmc.edu.cn

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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