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日期: 2013-04-15   来源: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们:

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杜绝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经研究决定,2013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将全部采用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3年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未经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检测办法

1. 研究生须在答辩前25天(5月15日截止)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及txt格式)发至:tsmcxwb@126.com。为保障检测系统顺畅及省学位办抽检要求,图片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整个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1M左右。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专业_姓名”(在职人员命名为在职-专业_姓名),命名不规范者不予检测(命名待检文件本身,非邮件名)。

2. 检测完毕后,研究生部将检测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导师、研究生,合格者到教学南楼B9012领取答辩材料(可代领),文字复制比达到上限的同学限期修改,逾期不达标的同学延期答辩。

三、检测结果处理

1.学校原则上仅提供一次检测机会,文字复制比达四分之一为不合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管理办法》。

2.经确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论文作者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见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进行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是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手段,从根本上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必须依靠学术工作者的严格自律。希望广大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希望广大研究生严格遵守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联系人:张老师 校本部南教学楼B9012,电话0538-6227272

附件1:《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管理办法》

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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