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统招研究生:
2012级统招研究生培养经费本已制作完毕,现予以领取。领取经费本及报销注意事项如下:
1、领取经费本需提供《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承诺书》,承诺书需导师和研究生签字。
2、研究生培养经费开支范围及使用原则必须按照《泰山医学院研究生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禁规定范围外开支。
3、报销培养经费需提供:(1)票据(研究生、导师审核签字);(2)物品或项目清单;(3)所报销物品或项目详细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可手写或打印(研究生、导师审核签字);(4)报销版面费,需持发表论文杂志。
4、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程序:(1)研究生导师审核票据、清单及使用说明,确认是开展研究生科学研究、形成学位论文过程中的开支,并在票据及使用说明上签字;(2)研究生部培养办登记;(3)研究生部主任、总支书记签字;(4)持经费本及其他材料到学校财务处结算中心报销。
其他未尽事项按学校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附件1:泰山医学院研究生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2: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承诺书
研究生部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