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办理第二阶段学习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 2016-09-08   来源:    浏览量:

各位学员:

2016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考试成绩已下达,凡应考科目均达到国家水平考试成绩规定的合格分数的学员,请到校本部研究生部办理第二阶段学习相关手续,缴纳第二阶段学费7000元,领取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进行导师-学员双向选择。

1、来时携带:第一阶段缴费单据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成绩查询结果。

2、此次成绩合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第二阶段手续的学员,随下年度学员一同办理。

3、不再办理跨一级学科转专业业务。

4、办理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工作日)

5、办理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城路619号研究生部(教学南楼B8017办公室)。联系人:孙政 联系电话:0538-6237170

研究生部

2016年9月8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济南校区: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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