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11-12   来源: 学位办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院)字〔2023〕36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5〕16号),将校(院)2025年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含)在校(院)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有明确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论文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论文作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成果。参加评选者须为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或“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单位”,创新成果的通讯作者应为评选者导师。

(五)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依据的实践成果等。各单位推荐论文应向专业学位论文(成果)适度倾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或导师申请,培养单位推荐。参加评选者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各培养单位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限额内(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该单位限定时间内毕业生人数的5%,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该单位限定时间内毕业生人数的10%,比例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组依托单位推荐的本专业优秀学位论文提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限额(不超过审议范围毕业生人数的5%/10%)对申报人所提交材料内容严格审查把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学科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写出评审推荐意见。如有差额,按得票数顺序在限额内推荐。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打分排序,产生校(院)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名单,从入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15篇参加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各培养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含附件1/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严格审查把关,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仔细查阅推荐表备注,可分类做成PDF文件提交。以“单位-学号-专业-姓名”命名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会。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汇总后将相关申报材料word版、PDF附件3(按照评审结果排序),以“25年优秀论文推荐—XXX学位评定分委会”命名,发送学位办邮箱yjsxwb@sdfmu.edu.cn。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0531-59556850;孟老师 0531-59556865。

 

附件: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信息统计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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