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泰山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现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开题,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按照《泰山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组织相关专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对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将开题报告和相关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以学院和培养基地为单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不接受导师和研究生个人开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开题材料的研究生,终止研究生培养。
联系人:李传伟 电话:0538-6238679
附件: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材料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