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9-17   来源: 研究生部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53 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3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以下简称: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二)2022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验收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二)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 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改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2.材料报送202592412: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结题材料与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包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附件2)汇总后统一至研究生部,如有符合无需参加专家评议的项目,请在汇总表中备注。

3.学校组织专家评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202592812:00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项目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课程、案例库结题材料接收邮箱pyb@sdfmu.edu.cn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1-59556360

教改项目结题材料接收邮箱wangpeng@sdfmu.edu.cn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1-59556859


附件:

1.《鲁教研处函〔2025〕3号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项目结题材料(模板)




研究生部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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