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校(院)字〔2024〕1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督导完善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2024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期未通过人员或因休学等原因延期或更换研究题目需要二次开题人员。
(二)2023级尚未完善论文开题材料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论文开题工作应严格按照《校(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保证论文开题工作实效。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开题公告方式、开题时间和地点、开题组织单位和人员、具体评审标准等,可委托相应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二级学位点(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或亚专业的三级学位点)组织开展,邀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类别或领域)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小组。
(三)学位论文开题方式为公开答辩。博士研究生开题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硕士研究生开题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应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评审专家小组中应有1-2名专业实践领域的行业专家。为保障开题评审的高质量进行,至少邀请1名校外专家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导师应列席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但不参与评审。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秘书负责开题工作的组织和记录。
(四)各培养单位在开题前至少3个工作日内,将时间、地点、学生分组情况等工作安排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督导组专家督导。
(五)评审考核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制定开题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学位论文开题通过率,开题“不通过”比例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0%;近3年在上级论文抽检中有“存在问题论文”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5%;按比例计算不通过人数不足1人者,按1人执行。
(六)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重新开题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跟随下一年级再次开题。
(七)研究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打印开题材料,开题结束后及时整理上传《开题报告书》,由导师、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次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在系统内标记不通过人员名单。
(八)针对2023级研究生论文开题材料,各培养单位按照本次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自查,并督促研究生补充完善提交相关材料,按时完成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在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
(二)论文开题结束后,研究生在系统内上传并完善论文开题相关信息和材料,导师、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系统内审核。系统将于2025年9月30日关闭。
联系人:张老师、孟老师(学位办0531-59556850;0531-59556865)。
附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研究生部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