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预申报暨2020年度 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7-28   来源: 研究生部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等单位有关学位授予事宜的批复》(学位[2020]5号),确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属济南大学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3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中西医结合基础和情报学等2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转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行使。原属泰山医学院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神经生物学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生物与医药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学位授予权转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行使。由此,大学目前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5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积极准备和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0】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博士、硕士学位点预申报暨2020年度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原则,根据学科发展、社会需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构建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的学科体系。主动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达不到合格评估标准的学位授权点;积极增列(培育)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申报及调整范围

1.符合《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无二级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在2020年申请增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点: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未获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包括神经生物学、中西医结合基础、情报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根据《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学位【2017】12号),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上述三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将不再保留。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应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不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可申请主动撤销学位点。

三、工作要求

1.申请学位授权点需满足相应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8)。

2.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我校现有的5个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类别牵头负责单位需认真组织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各申报学位点应深入研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8)和《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认真讨论,科学论证,充分统筹大学资源、挖掘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精炼,突出特色与水平。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简况表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4.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内容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学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申报程序

(一)填报申请材料

1.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填报材料

各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同时应填写《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对照表》(附件10)。

2.校内现有学位授权点填报材料

各已有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需认真组织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此汇总表将作为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各培养单位在填报时应特别加以重视。

3.申请主动撤销的学位点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汇总表》(附件5)及撤销学位授权点申请报告。

(二)材料核查

研究生部组织审核工作小组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8)对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申请资格进行核查。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定做出是否同意撤销或增列学位授权点。

五、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4日17点前,申请撤销学位授权点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汇总表》(附件5)及撤销学位授权点申请报告。

2.2020年8月10日17点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新增学位授权点提交相应申请简况表及《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对照表》(附件10)。

六、材料报送

联系人:李金国

电话:0538-6238679 15953818768

材料报送:电子稿请以XXX新增学位点(一级博点/一级硕点/专业学位)+学院(所)名称命名,发送至pyb@sdfmu.edu.cn.纸质稿报送至泰安长城路校区研究生部培养办。

附件:通知相关附件

研究生部

20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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