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查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日期: 2020-04-10   来源: 研究生处   浏览量:

2020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学校继续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2020年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安排及名单公布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名单

2020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抽查名单见附件)以及全部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略)的学位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有关工作安排

(一)被抽查到学位论文的同学应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学位论文的完整电子版(pdf格式)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邮箱tsmcxwb@126.com),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抽查编号-学位类别-专业(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例如:11-专硕-内科学(心内科或心血管方向);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同等学力-学位类别-姓名-专业(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例如:同等学力-科硕-张三-外科学(泌尿外),学位类别一定要分清,文内请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二)此次未被抽查到的硕士论文,研究生处将在学位论文评阅期间再次进行随机抽查。

三、学位论文评阅有关说明

(一)若被抽查的两份论文评阅意见都为不同意答辩,取消此次答辩申请资格;若有一份论文评阅意见未通过,则修改论文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天,修改后的论文由研究生处再次组织盲评,费用自理。盲评仍不通过者,研究生处则不再接受该生本年度的答辩申请。

(二)若在评阅意见中表明该论文有涉嫌抄袭行为,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在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若有硕士生未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则其指导教师指导的所有研究生将全部成为抽查对象。

(四)本次被列为抽查对象的硕士生,如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将被视为盲评不合格,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将作为导师业绩考核的依据。

四、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8-6227272

研究生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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