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第九届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21-11-02   来源: 研究生部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要求,我校现开展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成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研究生培养机构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成果,其主要完成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类型与要求

(一)申报类型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下同)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9个类别。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11231日。

(三)申报要求

1.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四新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协同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2.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3.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推荐名额),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前三位主要完成人包含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等)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推荐限额的30%(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合并计算,按四舍五入计),且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只能参与2项成果申报。

5.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6.第一完成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三、推荐指标

校(院)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

四、申报材料

(一)《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支撑材料(附件4)。

(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封面信息应与申请书封面一致,并增加“支撑材料”字样。申请书和应用成效证明材料中列出的关键数据,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合并成册列出材料目录,A4版式,不超过50页码),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支撑材料内容需网上公示。

(三)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五)支撑材料中论文需提供查重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11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及佐证材料)、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加盖部门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yb@sdfmu.edu.cn,纸质版(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一式八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按照最终上交标准打印)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208房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郝老师  李老师  庞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862  0531-59556863  

电子邮箱:pyb@sdfmu.edu.cn

地址:济南主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208房间。

请各单位将申报项目负责人推荐入群,后续通知将主要通过申报群发布。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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