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5-25   来源: 研究生部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1〕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承担的2016年以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应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6年、2017年、2018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优质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三)在本次结题范围内,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需提交书面报告。

二、结题办法

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具体完成,结题材料由研究生部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各学院(培养单位)结题完成后,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评议,按20%的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2),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参加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1.组织方式。可由项目所在学院(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完成。

2.采取形式。可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

3.评议专家要求。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外校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外校专家担任。

三、结题材料及格式要求

(一)结题项目相关材料

以下材料请提交PDF电子版,每个项目设一个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以“年度+项目类型(优质课/案例库/导师能力提升计划/创新计划,下同)+主持人姓名”命名,每个文件夹内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格式命名。

2.结题报告书。各类项目应填写《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结题报告书》PDF版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格式命名;

3.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每个项目所有支撑材料压缩为.rar文件,项目支撑材料PDF版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格式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PDF版按照“1043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格式进行命名。

4.待推荐优秀的项目产生后,将通知项目主持人补充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一下形式,均需提交PDF版: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二)学院(培养单位)提供材料

以下材料请以学院(培养单位)为单位汇总后,形成word电子版于2021年6月20日前发培养办邮箱:pyb@sdfmu.edu.cn。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文件请按照“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2.各学院应形成项目结题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学院本次应结题项目数量、实际结题项目数量、项目结题成果数量、结题完成情况,以及本次需同行专家评议项目数量、聘请同行专家情况、组织评议过程情况、专家评议结果等)。文件请按照“学院名称+结题工作报告”方式进行命名。

(三)无法结题说明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本次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未按期结题(或无法结题)原因、预计结题时间,经费使用情况等。无法结题说明材料需经本人签字(手写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学院提交的结题材料将作为学校今后推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准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结题材料。

(三)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待证书下发后,会及时通知学院(培养单位)秘书领取。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531-59556863

附件:

1.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案例说明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部

2021年5月25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济南校区: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