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10-18   来源: 研究生处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6门(含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6个(含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6项。

3.立项条件:项目主持人须为本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成员可以是本单位教师或兼职导师,也可以是外单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 2 个。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要求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四)报送材料

1.报送内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及汇总表纸质版非匿名材料1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匿名材料一式3份;自2016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以来的所有立项项目(含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项目)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学院、培养单位汇总纸质版一份并盖章。

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38-62386792019111日前,纸质版交于泰安校区研究生处培养办(长城路校区教学南楼B8017),电子版发至pyb@sdfmu.edu.cn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201791日至20188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参见《泰山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3.从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10篇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4.报送材料内容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单页正反面打印)及Word文档;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顺序装订。

2)报送材料可由学生本人或导师提交相关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研究生处,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原件各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后退还本人。

查重报告暂不需提供,届时由学校统一检测出具。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

2019年,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我校评选推荐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10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见附件)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见附件)分别提交。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272722019111日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纸质材料交于泰安校区研究生处学位与重点学科办公室(长城路校区教学南楼B8004),电子版发至mzhang@sdfmu.edu.cn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向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指标择优推荐。

4.网上申报。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项目,通过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17日。

四、工作要求

1.凡主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人员,不得再申请同一类别的项目。

2.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材料报送时间:2019111日前,纸质版材料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别交于泰安校区研究生处李老师与张老师,电子版文档发至相应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相关附件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相关附件

4.质量提升计划和创新计划填写注意事项


研究生处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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