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年来,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是在实践实习中创造和运用知识,在应用研究和创新中发展职业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但是,在实际培养过程中,部分单位往往沿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仍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研究与创新,偏离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制约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引导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标准,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品牌。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开展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首届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案例报告类中的医案报告。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除导师签字外(填写在校外导师处),还需本专业学位两名导师或本行业领域两位专家推荐。
(二)单位初审。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初选,初选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依靠专家进行。省学位办遴选专家,成立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由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组,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进行评选,推荐入选名单;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入选名单由省学位办公示,公示期为30天。
(五)公布表彰。获奖名单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并表彰。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部,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4份报研究生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yb@tsmc.edu.cn;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传伟 0538-6238679
附件: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研究生部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