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现组织有带教我校2014级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意愿的导师填写《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具体要求:
1、该信息将提供给2014级研究生,作为学生选择导师的重要依据,各导师应实事求是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导师资格。
2、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表》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带教2014级研究生资格,将不安排与2014级研究生双向选择。
3、各学院、培养单位根据《审核表》填报信息,按照《泰山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4、校内导师将《审核表》报送学科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审核本学院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校内导师资格。将符合任职要求的导师信息填写《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5、校外兼职导师暂由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初审。
6、材料报送:
(1)校内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符合任职要求的导师填写的《审核表》以及《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
(2)校外联合培养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泰山医学院兼职导师填写的《审核表》以及《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或以EMS方式快递至: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传伟,电话:0538-6238679。
(3)《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b@tsmc.edu.cn。
7、通过资格审核的导师将参加2014级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
附件1:《山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
附件2:《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附件3:《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下载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