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日期: 2013-03-25   来源:    浏览量:

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山东省学位办拟于2013年6月进行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评选准备工作。请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评奖准备工作。要抓紧推进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进展,尽快做好各项已有教学成果的应用完善、推广、总结工作,尽可能争取出一批好的精品成果。要通过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成果推荐范围和要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拟推荐省级一、二等奖的教学成果需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鉴定,对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评价优良。

三、拟提交成果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可在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

(二)拟推荐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学资料(包括正式出版的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具体评审及报送材料时间等省学位办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传伟 电话:6238679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济南校区: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官方微信